因工作需要
一、招聘崗位及要求
(一)信訪矛盾糾紛調解輔助工作主管1名
(二)信訪矛盾糾紛調解輔助工作人員3名
。其中法學及相關專業(yè)2名、漢語言文學及相關專業(yè)1名,全日制?div id="4qifd00" class="flower right">二、招聘范圍和條件
(一)擁護中國共產(chǎn)黨領導
(二)熱心基層工作
(三)具有良好的溝通協(xié)調能力和文字語言表達能力,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
。(四)身心健康,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職責的心理素質
。(五)信訪矛盾糾紛調解輔助工作人員年齡在35周歲以下(1984年4月1日以后出生)
。(六)有相關工作經(jīng)驗者優(yōu)先
。(七)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:
1
、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;2
、曾被行政拘留、收容教養(yǎng)(教育)或者有吸毒史的;3、被國家機關、事業(yè)單位開除公職或者辭退的
;4、參加非法組織的
;5、經(jīng)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?div id="4qifd00" class="flower right"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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、其他不適合所報考工作的情形,由東營市黃河三角洲人力資源開發(fā)中心負責解釋。三
、招聘程序(一)報名
1、報名時間:2019年4月19日-25日(工作日
,上午9:00-11:00 下午14:00-16:00)2、報名地點:東營黃河三角洲人力資源開發(fā)中心(東營市沂河路619號西樓201室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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、報名方法:應聘人員需在規(guī)定時間內登錄東營市黃河三角洲人力資源網(wǎng)(http://www.dyhhrc.com),下載《東營市黃河三角洲人力資源開發(fā)中心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》,報名時需提交《東營市黃河三角洲人力資源開發(fā)中心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》2份(貼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),國家承認的學歷證書(應屆畢業(yè)生報考的,提交學校核發(fā)的就業(yè)推薦表)、身份證、學位證等證明材料,各種證件須提供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。4
、資格審查應聘人員需現(xiàn)場提交上述材料的原件,由工作人員審查,同時提交《報名登記表》原件及報名審查資料復印件留存?zhèn)洳?div id="4qifd00" class="flower right"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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筆試考務費參照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,每人40元
(二)考試
1、信訪矛盾糾紛調解輔助工作人員崗位考試分筆試和面試兩部分
筆試科目為《公文寫作》
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由評委進行當場打分
,重點考察應考人員的語言表達能力、應變反應能力、邏輯思維能力及舉止儀表等方面的素質和能力,面試總分為100分,面試成績按60%計入總成績總成績低于70分的取消錄用資格。所有成績均計算到小數(shù)點后兩位數(shù)
筆試
2、信訪矛盾糾紛調解輔助工作主管崗位按照實有報名人數(shù)確定參加面試人員
(三)考察體檢
根據(jù)考試總成績排名
根據(jù)總成績按1∶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
對自動放棄或考察體檢不合格造成的空缺
四
根據(jù)考察結果
五
正式簽訂合同后
六、其他
(一)有關招錄事項信息將通過東營市黃河三角洲人力資源網(wǎng)(http://www.dyhhrc.cn)及微信公眾平臺進行公布
(二)應聘人員應認真對照招聘條件進行報考
(三)未盡事宜,根據(jù)有關招聘政策規(guī)定執(zhí)行
聯(lián)系電話:0546-8086016
東營市黃河三角洲人力資源開發(fā)中心
2019年4月18日